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
如果说矮人族还算守规矩(只要你不过去,它们基本不会来招惹你),那么,地精才是真正让人头疼的家伙。这些家伙仿佛地老鼠一样,在野火原的北部,一窝一窝地繁衍着,这些东西才是真正的强盗——它们什么都抢,吃的,穿的,用的。甚至,它们什么都吃。
如果你不幸被它们抓住了,那么恭喜你。
你的肉会被晒成肉干,你的骨头会被磨成粉末熬汤,你的毛发都会被那些地精编制成毛毯!总而言之,地精具备了一项连人类极为缺乏的非常优秀的品质:节约简朴!
穿越野火原的贸易,是非常危险的,同时也是非常赚钱的!
拜占庭帝国制造的精良的盔甲武器,马匹,牛羊,矿石,艺术品……
北方奥丁帝国出产的最上等的皮草,还有各种水晶,还有各种雕塑(真是讽刺!奥丁人一向是粗鲁愚昧的代名词,但是偏偏就是这个愚昧的国度,却拥有全世界最高明的雕刻工艺,这点让拜占庭帝国的那些雕刻艺术家们一直都抬不起头来。不过为了表示不屑,拜占庭人对此的解释是:那些奥丁人,他们生活的所有时间分为三部分:三分之一的时间用来打架,三分之一的时间用来交配,三分之一的时间用来雕刻神像然后祈祷。)
然而这些生意,只有那些实力极其雄厚的大商团才有本事做。
而那些小商队如果想干这种买卖,那么首先你得拿出把脑袋别在裤腰带上的劲头。
当然了,面对巨大的利润,肯玩命的人也是很多的。至少跑来野火镇上的家伙,有一大半都是抱着发财的梦来的。
而每隔一段时间,总有那么一两个幸运儿九死一生穿越了野火原来到对方的国度,贸易成功,一夜暴富。这就刺激了更多的人带着发财梦来到野火原。
野火原上有一句俗话:走到镇子外面去,拿着一把铁锹,在野地里随便铲一锹土出来,下面埋着的都是冒险者的尸骨。
※※※
夏亚雷鸣走进黑街的时候,他的腰板挺得笔直,这主要是因为他已经填饱了肚子——感谢那个外地来的傻瓜骗子。
黑街和往日并没有什么不同,只不过前些日子占据野火镇的盗贼团被赶走了,现在在路上巡逻的是一个佣兵团的战士。对于这种事情,野火镇上的人都习惯了。而且这些新占据这里的佣兵团很讲规矩,并没有提升税率。
顺便说一下,野火镇的税率非常简单,这里只有一种税:进城税!不管你是什么人,什么身份,进城的时候必须按照人头,每个人缴纳一个铜板的税。
除此之外,这里没有商业税和其他任何税收。
今天夏亚雷鸣进城的时候,把口袋里的最后一个铜板交给了城门的战士。
双洁,年下,人间清醒女总裁×双面马甲小奶狗圈里很多人都知道,洛星渊是她的小奶狗。他靠着那张乖巧漂亮的脸和她的助力,风光无限,跻身顶流。而只有她知道,他蹩脚的演技不仅仅在屏幕上,也无时不刻应用在与她的相处中。她是他的金主,他取悦她,讨好她,就连面对她时恰到好处的完美角度,都是经过严格练习的。她觉得这些年荒唐够了,该收心了。联姻对象有几个,小奶狗不在考虑范围内。却不想,她以为的小奶狗,是一头神兽。他反客为主,她成了他的笼中雀。昔日乖巧的他,此时露出陌生的冷笑,将她按倒在床上,如邪佞的篡位者:“玩腻了就甩,世上哪有那么便宜的事?”他从来就不是什么乖小孩。他打架、逃学,他叛逆得不可一世,但他的心里有一个人。那是一个高不可攀的偶像。他朝着她的方向拾阶而上。那天,在台球厅的电视里,他看见她巧笑倩兮地刚刚宣布自己分手的事情,被问及未来的择偶观,她说:“我喜欢乖巧听话的弟弟,有礼貌,乖巧,爱害羞。”他将嘴里的烟蒂重重吐了出去,用躺在地上痛苦呻吟的少年T恤擦去了拳头上的血迹。他整理了一下乱发,对着残破的玻璃门露出一抹笑容。乖巧听话嘛,从现在开始,他可以是。...
《暗烧作者:初醺》暗烧作者:初醺小说全文番外_温聿秋陈妄时暗烧作者:初醺,═════════════════来源来自网络,请于下载后24小时内删除。请麻烦通知我们及时删除,谢谢!════════════════════本书名称:暗烧本书作者:初醺本书简介:正文完结啦,可以点点番外梗~...
陈识是个老老实实的员工,平时挺窝囊的,28岁了还在原地踏步,没有升官也没有发财,不会说漂亮话,每个月拿着那点固定工资供着房子,连老婆都没讨到。 被派去跟跨国单位谈合作的时候,他负责招待好客人的吃穿住行。 这位客人是个长得过于俊朗妖孽的混血儿,一双桃花眼里除了情还是情,热情又大胆。 被骗到手的时候,陈识还迷迷糊糊想起自己今年生日的时候许的愿望:想在今年交个女朋友。 他好像要实现自己的生日愿望了。 直到陆执与准备回国,跟一同出现在一场的小男孩精致又漂亮,陈识难过错愕地站在原地。宛如黄粱一场梦,陆执与彻底消失在陈识的世界里,陈识只能怪自己不争气。 来年,陆执与又像没事人一样出现在自己面前,桃花眼里含满了笑意,温柔又缠绵。 陈识满心欢喜地以为自己二十九岁的生日愿望要实现的时候,他再次被狠狠泼了一盆冷水……...
---穿越修仙,杀伐果断---王奇来到仙侠世界,重修武道,炼就先天道体,开修仙之路,仙路漫漫,无尽艰难险阻,且看他斩尽一切,得道生长。造化演法出青莲,仙道长生觅金丹。遍观大千无穷色,再起一剑斩混元。......
木凌种了一棵望天树,宝贝似的。抓住了偷树的小贼, 他一个十七八岁的大小子,就欺负一个七八岁的小小子,揍一顿放出去,再偷再抓,再抓再揍。 这野小子还挺横,后来偷树被雷劈了,就老实了,木凌给他治病,救他的命。 病好后,小小子走了,走前对着大树喊:“姓木的, 小爷从今天起改名叫秦望天,你等着,迟早有一天,爷要把这棵木头抢回去。 十年后,木凌是神医,天下第一的大好人。 十年后,秦望天是马贼,天下第一的大坏蛋。 某年初秋,木凌远行,去找能让自己长命百岁的药材,出行前他跟自己约法三章 一,不管闲事! 二,不管闲事! 三,不管闲事!...
借三尺明月,衔两袖青龙,轻剑快马恣意,携侣江湖同游!..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