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
阮白泠和他弟弟是双胞胎,这件事本来就少见,两个哥儿又长得水灵,是十里八村最漂亮的哥儿。
弟弟阮风活泼灵动,绣得一手好花样。
哥哥阮白泠温柔贤惠,烧的一手好菜,十几岁的时候就去村里红白喜事上帮忙做菜,这两年更是能自己掌勺,每次都能赚个几十文钱。
阮白泠的婚事也是早早就定下了,是村里的秀才陆远之。
可就他跟陆远之成婚前几日,大家看到村里的傻子光溜溜的爬到了阮白泠的被窝里。
那傻子小时候生过病,智商停留在五六岁的样子,整日里跟着村里一帮小孩到处跑着玩,村民们说这不算什么,一个傻子能干什么?
可是陆家却退了亲,跟弟弟阮风定了亲。
陆远之退了亲,其他人也犯嘀咕,难不成阮白泠真跟那傻子有了什么?虽然傻子性子跟五六岁小孩一样,但是他的身体可是成年男人……
一时之间,无人敢娶阮白泠,傻子的叔叔婶子过来劝他嫁给傻子,他思考片刻就答应了。
村里人都说他受打了击,嫁给傻子还不如一头撞死呢。
可阮白泠却高高兴兴的嫁了过去,原因是他是重生回来的。
上一世他嫁给了村里的唯一的秀才陆远之,他虽是全村最漂亮的哥儿,可家境贫寒,父亲腿脚不好,母亲是个歪脖,家中没有男丁,嫁给陆远之算是高攀。
村里人都羡慕他嫁的好,以后要过好日子了,可成亲后,他照顾瘫痪在床的公爹,患有失心疯控制不住打人咬人的婆母,给两个年幼的弟弟妹妹换尿布。
成亲不出一个月,他就从一个漂亮哥儿,变得蓬头垢面,心力交瘁。
陆远之也嫌弃他,骂他粗鄙,说他是黄脸夫,也不知道打扮打扮,让人笑话。
这样如噩梦一般的日子,他竟然过了十年,十年后,陆远之考中了举人,去县城做官,家里换了大房子,还请了佣人照顾公爹婆母,弟弟妹妹们也长大了,不用他手把手的照顾了。
本以为熬出头了,谁知道陆远之却娶了平妻回来,他那平妻是县城里书院院长的独女,也是陆远之求学时的白月光。
陆远之敬她爱她,他跟阮白泠说:“她是世间最好的女子,她从不嫌弃我穷,一心想要嫁我,跟我回村过苦日子,但是我怎舍得让她受苦,她见我成婚也不放弃,一连苦苦等了十年。”
阮白泠看他故作深情的模样,只觉得可笑:“十年,她等你十年你就觉得他苦,我为你们一家受了十年的苦,又算什么?”
两个被他一手带大的弟弟妹妹也嫌弃他:“你什么身份,一个乡下的哥儿,不在我们家吃苦,也得在家里照顾瘸腿的爹,新嫂子可是县城里养尊处优的娇小姐,你就是羡慕新嫂子。”
双洁,年下,人间清醒女总裁×双面马甲小奶狗圈里很多人都知道,洛星渊是她的小奶狗。他靠着那张乖巧漂亮的脸和她的助力,风光无限,跻身顶流。而只有她知道,他蹩脚的演技不仅仅在屏幕上,也无时不刻应用在与她的相处中。她是他的金主,他取悦她,讨好她,就连面对她时恰到好处的完美角度,都是经过严格练习的。她觉得这些年荒唐够了,该收心了。联姻对象有几个,小奶狗不在考虑范围内。却不想,她以为的小奶狗,是一头神兽。他反客为主,她成了他的笼中雀。昔日乖巧的他,此时露出陌生的冷笑,将她按倒在床上,如邪佞的篡位者:“玩腻了就甩,世上哪有那么便宜的事?”他从来就不是什么乖小孩。他打架、逃学,他叛逆得不可一世,但他的心里有一个人。那是一个高不可攀的偶像。他朝着她的方向拾阶而上。那天,在台球厅的电视里,他看见她巧笑倩兮地刚刚宣布自己分手的事情,被问及未来的择偶观,她说:“我喜欢乖巧听话的弟弟,有礼貌,乖巧,爱害羞。”他将嘴里的烟蒂重重吐了出去,用躺在地上痛苦呻吟的少年T恤擦去了拳头上的血迹。他整理了一下乱发,对着残破的玻璃门露出一抹笑容。乖巧听话嘛,从现在开始,他可以是。...
《暗烧作者:初醺》暗烧作者:初醺小说全文番外_温聿秋陈妄时暗烧作者:初醺,═════════════════来源来自网络,请于下载后24小时内删除。请麻烦通知我们及时删除,谢谢!════════════════════本书名称:暗烧本书作者:初醺本书简介:正文完结啦,可以点点番外梗~...
陈识是个老老实实的员工,平时挺窝囊的,28岁了还在原地踏步,没有升官也没有发财,不会说漂亮话,每个月拿着那点固定工资供着房子,连老婆都没讨到。 被派去跟跨国单位谈合作的时候,他负责招待好客人的吃穿住行。 这位客人是个长得过于俊朗妖孽的混血儿,一双桃花眼里除了情还是情,热情又大胆。 被骗到手的时候,陈识还迷迷糊糊想起自己今年生日的时候许的愿望:想在今年交个女朋友。 他好像要实现自己的生日愿望了。 直到陆执与准备回国,跟一同出现在一场的小男孩精致又漂亮,陈识难过错愕地站在原地。宛如黄粱一场梦,陆执与彻底消失在陈识的世界里,陈识只能怪自己不争气。 来年,陆执与又像没事人一样出现在自己面前,桃花眼里含满了笑意,温柔又缠绵。 陈识满心欢喜地以为自己二十九岁的生日愿望要实现的时候,他再次被狠狠泼了一盆冷水……...
---穿越修仙,杀伐果断---王奇来到仙侠世界,重修武道,炼就先天道体,开修仙之路,仙路漫漫,无尽艰难险阻,且看他斩尽一切,得道生长。造化演法出青莲,仙道长生觅金丹。遍观大千无穷色,再起一剑斩混元。......
木凌种了一棵望天树,宝贝似的。抓住了偷树的小贼, 他一个十七八岁的大小子,就欺负一个七八岁的小小子,揍一顿放出去,再偷再抓,再抓再揍。 这野小子还挺横,后来偷树被雷劈了,就老实了,木凌给他治病,救他的命。 病好后,小小子走了,走前对着大树喊:“姓木的, 小爷从今天起改名叫秦望天,你等着,迟早有一天,爷要把这棵木头抢回去。 十年后,木凌是神医,天下第一的大好人。 十年后,秦望天是马贼,天下第一的大坏蛋。 某年初秋,木凌远行,去找能让自己长命百岁的药材,出行前他跟自己约法三章 一,不管闲事! 二,不管闲事! 三,不管闲事!...
借三尺明月,衔两袖青龙,轻剑快马恣意,携侣江湖同游!..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