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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37章(第1页)

怜声被周岭椿的表情吓得微微颤了一下,但很快便跳了起来,两只眼睛冒出羡慕的光泽来。

他绕着这只狼走了半圈。

这只大狗太帅了!即使天色昏暗,皮毛依旧紧实黑亮,瞧瞧这有力的四只爪子,瞧瞧这绿色的眼睛,瞧瞧这锋利的牙齿!

怎么会有狗长得这么帅!他的皮毛是如何保养的啊。

“嘿,兄弟,你太帅了!”怜声毫不忌讳地夸赞。

周岭椿沉声说:“是狼!”

“什么?是狼?!”怜声瞬间瞪大了眼睛,耳朵支棱起来,跳着后退半步。

“还不快滚!”看着这只不识好歹的美兔子,周岭椿大发慈悲道。

兔子的黑眼瞳转了两圈。

谁知怜声非但没滚,还一下子趴到了周岭椿的爪子上,说,“大狼哥!求你别吃我呀,我浑身没一点好肉,只有一点皮毛好看,吃了我会塞牙的。”

周岭椿不耐烦地龇起了尖锐的牙,爪子一抬将小白兔子怜声掀起个跟头,随后摔在地上,“那就快滚!”

“呜……我不滚。大狼哥,你是不是也被同伴丢弃了啊,马上天黑了,怎么就你一只狼啊。”

周岭椿陷入了沉默。

没错,他是狼王的儿子,他们被背叛了。

怜声一看周岭椿沉默便知有戏,继续趴在 【WYCDJ】了周岭椿的爪子上,“你不要伤心了,我也被同伴遗弃了,不如这样吧,我们两个做朋友!我永远都不会背叛你的!”

怜声自己的脑瓜子转得飞快:这狼是只好狼,那群兔子不待见自己,倘若以后瞧见自己和一只狼做了朋友,岂不是都要叫自己大哥。再者……这只狼的皮毛太厚实了,他若跟着这只狼,睡觉也软和些。

周岭椿低头斜睨着眼,盯着脚上趴的这只小兔子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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